处罚8宗!凤岗“清源”认真的!

2025-04-14 05:24 54

自“清源”集中整治行动以来,

凤岗镇多部门联合执法,

对辖区内运输车辆规范管理情况

进行全面检查,

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,

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。

据了解,

此次行动采取定点设卡

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

重点查处泥头车超载超限、扬撒滴漏,

以及未经核准自处置运输建筑垃圾、

乱倾倒等违法行为。

自行动开展以来,

共检查过往车辆532车次,

依法作出行政处罚8宗,

其中,

未密闭运输7宗。

▲开展“清源”集中整治行动

同时,

城管部门成立8人工作小组,

重点对建筑垃圾偷倒问题

进行日夜班轮换值守,

提高实时管理实效。

不定期组织泥头车运输企业

及在建工地开展约谈,

提升企业合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意识。

▲对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检查

接下来,

凤岗镇将持续联合深圳平湖、观澜等街道

开展市际联合执法行动,

严格查处各类跨市非法运输行为,

并通过12345接报线索、

“百千万·全莞拍”上报线索,

实时跟进涉建筑垃圾问题整治,

不断压实精准治理成效,

营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。

法条链接

非法排放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

将面临行政处罚

根据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规定,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,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,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没收违法所得。施工单位擅自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,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,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没收违法所得。

此外,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动,城管部门也将严查严处。按照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,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、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。此外,建筑垃圾非法受纳处置场所若涉嫌违建行为,城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从速予以拆除。

来源:凤岗融媒、东莞城市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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